案件主旨:生育補助為什麼不能領?
案件內容:
本人因租屋6月28日入戶籍龜山鄉,在8月26日早產生下雙包胎現在還在林口長庚的新生兒加護病房,因經濟壓力重聽鄰居說:公所可請領生育補助,我到公所後才知道不能請領,我需到12月才滿半年,可是我的預產期也是到11月中旬才要生的,天有不測風雲小孩提前3個月就出生了,也就是7個月的早產兒,像這樣我等到12月時,小孩就超過三個月了,公所人員說這樣就不能領了,那像我這種特殊個案難到就不能請領了嗎?我也不願意這樣早產啊!規定需要這麼嚴格嗎?希望鄉長看到請給我個回覆。謝謝!
回覆單位:
回覆日期:2007/09/29 13:44:51
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:
非常感謝您的來信,對於您所申訴內容鄉長非常重視,特別要求我們慎重查處,並詳實向您回覆說明。
我們回答如下:
回應主題:
回應內容: 您好: 關於您的問題,答覆如下: 一、依據本鄉婦女第一、二胎生育補助實施要點規定、 凡設籍本鄉半年以上,且為合法婚姻之已婚婦女, 得申請第一、二胎生育補助金。 二、台端於6月28日入籍龜山鄉,嬰兒8月26日出生, 於11月29日嬰兒已滿三個月,與申請實施要點, 「婦女設籍半年以上,且於胎兒出生三個月內 提出申請」之規定不符,因此欠難核發補助款。 三、台端如有經濟上的困難,可至公所社會課查詢相 關補助。 敬祝 平安 鄉長 敬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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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龜山鄉公所鄉長信箱 敬覆
這就是我們偉大ㄉ政府要騙我們生育或選票ㄉ手段!
這是那個偉大ㄉ鄉長回我ㄉ信,真實ㄉ事件喔!